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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领事认证须知

2017-08-14 16:20:22
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外有关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委内瑞拉有关机构出具的文书拟送往中国使用前,需在当地办理有关公证及认证后,再在中国驻委内瑞拉大使馆领事部办理领事认证。     

申办领事认证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完整填写并经申请者签字的领事认证申请表;  

2、申请认证的文书原件,该文书须已事先办妥委内瑞拉外交部的认证(LEGALIZACION); 

3、申请认证的文书的中文译文; 

4、申请认证的文书的复印件;      

5、申请者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6、如申请者本人不能前来使馆办理,需经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在申请表中填写代理人信息,并提交申请者的书面授权和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所有提供的复印件必须为Carta大小,其余大小不予受理。

银行交费:  

1.请在取得粉色取证单后在BANCO PROVINCIAL任何一家营业部交费。  

2.必须在银行柜台上而非自动柜员机上以现金交费,并索取盖过印章的“顾客”联(CLIENTE)付款凭证。  

3.民事认证:每份110BSF.    工作周期一个星期  

   商事认证:每份220BSF.    工作周期一个星期  

   认证文件不受理特急件。如果有特殊原因申请加急(第二天)取件,需要交纳加急费,每份125BSF.  

4.交费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BANCO PROVINCIAL   

   银行账号:0108-0231-88-0100117505  

   账户名称:EMBAJADA DE LA REPUBLICA POPULAR CHINA  

取件:  

1.在“取件”窗口取蓝色号码,静坐等候,按号取件。  

2.凭粉色取证单及银行付款单原件于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到大使馆领事部取件。  

3.取件可由他人代领。如取证单丢失,必须由该取证单内所有申请人本人持带照片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亲自到领事部取件。  

4.如丢失银行付款凭证原件,责任自负,且需重新去银行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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